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渭金罚决字〔2024〕3号-6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罚款85万元。
王升(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副行长)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王平(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警告;左校强(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业务发展部主任)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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