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消金公司再次被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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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银消费金融”)行政处罚信息。


本次处罚并非中银消费金融年内首次处罚。今年7月,中银消费金融就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50万元罚款。


那么,本次监管处罚出于何种原因?又给消费金融公司带来哪些警示?

因何被罚


处罚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因存在投诉管理不到位、合作机构管理失职及催收行为不当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90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金融机构合作部主管柳海锦因催收行为不当,以及时任云南区域中心渠道经理何治欣因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这家消金公司再次被监管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一家国有持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覆盖线上线下,经营区域覆盖20余家区域中心。


业绩方面,中银消费金融近年业绩出现波动,2024年上半年亏损3.05亿元,成为披露业绩的消费金融公司中唯一亏损者。


哪些警示


此次被罚原因涉及投诉管理、合作机构管理及催收问题,这些也是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比如在催收方面,去年杭银消费金融以及陕西长银消费金融已因催收问题被罚。


如今又有消费金融公司因类似问题受罚,为行业敲响合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警钟。


《金融时报》记者浏览某投诉平台时发现,“短信骚扰恐吓”“非法暴力催收”“恶意催款”是消费金融从业机构主要投诉问题,权益保护是消费者较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就在中银消费金融被监管公示处罚信息前几天,最新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炉,新增“合作机构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两项,分别占比10%和15%,凸显消费金融公司合规运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与消费金融公司逾期清收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就在上述“合作机构”范畴。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蓬勃发展,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回款压力增加,催收成了关注的重点。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催收行业整体合规性欠缺,使得消费金融公司面临压力及声誉挑战。


《金融时报》记者关注到,今年11月,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发布的一则判罚案例显示,2021年至2023年间,湖南某催收公司对多名逾期借款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拨打电话、以被害人名义多次点外卖上门、恶意向被害人单位骚扰举报、威胁送花圈、拉横幅等手段,导致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最终,该公司主犯十三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由此可见,加强对合作催收机构的筛选与管理非常重要。当下,金融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因为业绩压力原因、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人员素质问题,出现不当催收的案例屡见不鲜,最终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自身的信誉受损。


但记者发现,今年,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开始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披露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名单,以此加强信息披露,比如小米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等。


同时,多家机构在年内招聘自营催收团队,体现在催收环节对合规性的重视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应更多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催收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压实消费金融公司消保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保工作的各项机制,加强对合作机构规范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家消金公司再次被监管处罚!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见习记者:史佳桐编辑:段嘉希邮箱:fn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