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程投资观察
一、关于投向领域
无禁止即可为!
还搞什么项目收益要平衡!
不要了,统统不要了。。。
2025专项债资金项目投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禁止类“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地方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谋划项目?
这下好了,不在禁止类负面清单里的通通都可以干。
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除了以上这些领域,统统都可以申报发行专项债!
根据《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意思是多少有点收益的项目无法平衡收益的,可以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项目专项收入等作为偿债资金来源!
这还是专项债?
范围够不够广?
力度够不够大?
之前经济会议和财政会议中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一点不虚!
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等纳入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
三、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试点地区滚动组织筛选形成本地区项目清单,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在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即可!
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一、省份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
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
河北雄安新区。
审核权的下放是近十年较为少有的中央财政监管权限的下放,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无疑将更多激发地方承担建设任务的活力。
同时,对于提高资金和项目的使用效率,减少“在途时间”,对于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也非常有帮助。
四、2025年专项债券资料清单和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