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最新

小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最新

创业板季报预披露规则?

根据《创业板信披露业务备忘录》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规定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睌于1月30日。

中报预盈披露时间规则?

  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由上市公司自行确定预告时间:  

1、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2、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3、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4、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从目前已发布的公告看,虽然预盈和预减都表现了显著的行业特征,但在预减预亏公司中尤为明显,我们认为随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市场监管的加强,公司经营层面的非系统性风险正逐步降低,公司盈利水平的恶化更显著地追随行业趋势;另一方面,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深层次变化,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非系统性风险(不确定性)升高,主要是公司并购式扩张、大股东资产注入、母公司整体上市等因素,导致外延式增长的比例提升,我们认为这种外延式的增长将长期持续并给市场带来深远影响。

中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31日之前,中报业绩预告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但是对于中报业绩预告的规定各不相同。

沪市主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科创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也就是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预告。

创业板:不作强制要求。

创业板股票业绩预告规则?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半年度预告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预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在半年报发布前的5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告其半年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半年度预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预计净利润、预计每股收益、预计营业收入等。

这些数据需要经过公司的财务部门核实,并由独立审计师进行审计。

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规定: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