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深一度# 2024第N种回顾方式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为了提升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与透明度,实施了首次全国范围内的联网监控。
谁知主服务器运行没多久,就有人报告了一个惊天消息。
数据显示,中行广东支行的账户上,出现了4.83亿美元的巨额缺口。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远远超过了40亿元人民币的大窟窿!这个消息,瞬间震惊了全国金融界。
而在多年后,本案的肇事者被引渡回国,却只获得了12年的刑期。
社会舆论汹汹,都在讨论此人为何被如此轻判。这个肇事者是谁?难道他的背后,真有什么不得了的内幕吗?
这就要说到一个人:广东支行的行长余振东。
余振东来自于广东开平的一个小康之家,1982年,他进入了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工作。
在一开始,他只不过是柜台的服务员,但是凭借着自己的天赋,他很快就进入了信贷部工作。
没用多长时间,他就被提升为银行信贷部的部长。1993年之前,他更是当上了行长。
仅仅工作十年,就取得了如此成就,余振东自然就成了别人眼中的金融奇才。
由于是干信贷出身,余振东深知金融行业的造金潜力。那些大老板日进斗金的奢靡生活,让他十分神往。
于是,他决定要“富贵险中求”。于是他决定,也要在金融市场上搏上一搏。
20世纪90年代,能在中国流通的金融产品寥寥无几,而且不是谁都可以入市的。
但是,余振东由于有银行做背书,各方面手续都办得很顺利。很快,他就投身于外汇和期货市场之中。
然而,余振东没想到,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一场席卷东亚的金融风暴,让他几乎血本无归。
这一下问题严重了,因为他用来投资的钱,很多都是借来的。当一个个催债电话不停打进来的时候,余振东死的心都有。
此时他还没想到,一个人的出现,将他拉出了深渊,但是又推进了地狱。
许超凡是余振东的领导,两人合作已经很多年了。余振东每天因为借款问题魂不守舍,许超凡自然是看在了眼里。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心地纯洁的好干部。在许超凡的心里,早就已经预谋好了一个大计划。
而余振东,正好是他计划中的一块拼图。于是,在一个普通的下午,许超凡找余振东谈了一次话。
他假意关心,询问余振东最近工作状态的事,同时又表示,如果余振东愿意,自己可以帮他渡过难关,甚至从此过上富裕的生活。
余振东就如同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立刻就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余振东那边越说越激动,而许超凡则是越听心里越高兴。
于是,他敞开天窗说亮话,说如果余振东愿意,可以利用职权,从银行里借钱弥补亏空。
只要余振东能把账目做好,自己就可以在后面帮衬,两人配合,绝对可以做到万无一失。
余振东当然动心,但同时也深知这里的风险。
可是,他真的是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了,于是一咬牙一跺脚,同意了许超凡的提议。从此,两人就正式成了同盟关系。
两个人都在银行系统工作,在国家的直接管控下,无法暗箱操作。
于是,他们又将以前当过银行行长、后来“下海”经商的许国俊拉了进来。
于是,一个许国俊出面借钱、余振东做假账、许超凡批条子的“借钱链条”就这样产生了。
当时,由于全国的银行系统都是各行其是,余振东只要将自己一方账目搞定就行。
所以一开始,他们的罪恶并未被发现。其实,许、余二人此时,还没有动潜逃海外的念头。
他们只是想,用公家的钱在投资市场里转一圈,在盈利之后将本金赎回,把窟窿堵上。
但是谁想到,接下来的几年,金融市场毫无起色,买什么什么赔钱。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窟窿“开始越来越大。许、余二人知道,再这样下去,他们早晚会东窗事发。
于是,他们就动了转移资产到国外、做好潜逃准备的心思。
从1993年开始,两人通过多笔违法运作,把国家的金钱源源不断地转入他们的个人海外账户之中。
然后,他们会再通过房地产以及赌博,把钱“洗”干净。
仅1998年,他们就向海外转移了十余笔钱,总金额更是有七千五百万美元之多。
尝到甜头之后,两人不肯收手,继续偷偷转移资产。短短8年内,他们共侵吞国家资产,竟然达到了40亿人民币之多。
正如开头所说,在2001年,全国的银行系统开始联网。
许超凡早就得到了消息,于是在联网的前一天,他通知余振东快跑。
余振东拿好早已准备好的通行证和美国签证,以香港为跳板,去了加拿大,继而进入了美国。
中国监管部门在银行系统联网之后,旋即察觉到中国银行广东支行存在的问题。
但是,此时再想找许、余等人的下落,已经有些晚了。
即便如此,广东省检察院依旧对许、余等三人进行了立案侦查。11月时,公安部通过国际渠道,对三人发布了通缉令。
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银行账户,全都被冻结了。余振东满心期待美国的新生活,可没想到,中国的动作这么快。
几乎在一瞬之间,他能使用的,就只剩下了手上不多的现金。
他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通缉了,于是便开始过起了东躲西藏的苦日子,每天饱受心理和生理的折磨。
直到2002年12月,余振东的苦日子才告一段落。在这个月的一天,他被正式拘捕了。
在潜逃之前,余振东研究过美国法律,也知道他们所谓“辩诉交易”的情况。
所谓的辩诉交易,就是犯罪者如果主动认罪的话,就可以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
这是美国的那帮“司法圣母”搞出来的东西,结果反倒给了余振东一线生机。
于是,他主动认罪,并且放弃了辩护权。结果,美国人果然宽宥了他。
原本他的头上有五项罪名,但是最终,他仅仅因为所谓的“移民欺诈罪”,被判处了144个月的徒刑。
按照美国的法律,余振东刑满之后,将会被驱逐。但是,他仍可以在加拿大安家。
而且从此以后,他在西方,可能就成了一个自由人了,再无回国受审的可能。
于是,中国警方立刻前往美国,和他们的司法部门商量,看能不能将余振东引渡回来。
美国对余振东这个人并无兴趣,但是,长期作为“世界灯塔”的他们,却非要在这件事情上, 体现自己的所谓“人道”与“优越性”。
于是,他们表示,如果中方一定要引渡余振东的话,就必须要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会给他超过12年的刑期。
此要求,于中国法律视之,实在有失合理性的。即使放到今天,贪腐超过10亿也必是死刑无疑,连缓期都不会有。
余振东贪污数额高达40亿,如此巨大的贪腐金额,仅仅判处12年,这实在让人无法交代。
但是,现在他毕竟是在美国的地面上。如果不同意美国的要求,那么引渡就会失败,此人将有可能长期逍遥法外。
两害相权取其轻,最终我国警察无奈应允了美国人的要求。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我国警察押回了国内。
紧接着,中国警方就接收了该犯,将他押上飞机,带回了中国。
2006年3月,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振东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另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消息一经传出,便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热议。民众纷纷表示,如此处罚实在是过轻,难以平息民愤。
紧接着就有谣言传出,说余振东“背后有人”,所以才会被轻判。
面对这种情况,警方只能公布了当年自己对美国的承诺。人民群众知道真相后,又开始指责美国人干扰中国司法。
但其实,这件事还是有积极意义的。本案为后来的一系列引渡工作开了先例,加强了中美两国的合作。
从此之后,中国就有了所谓的“猎狐行动”,让那些外逃贪官闻风丧胆。
虽然我们无法杜绝贪官外逃的现象,但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亡羊补牢,尽快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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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视频」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用案尘埃落定|解码办案——羊城派2024-01-20 10:12
2、三名行长巨贪超40亿元!最后一名外逃主犯被遣返,披露更多细节——新民周刊2021-11-17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