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山西省分公司被罚60万元 五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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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2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5〕6号-11号)显示,因以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方式置换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未按规定报告内部交易导致风险被掩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罚款60万元。

汤震宇(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六分部负责人)警告;季建文(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总经理)警告;辛林华(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贾小娟(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一部经办)警告;张浩(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一部负责人)警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山西省分公司被罚60万元 五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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