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 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有哪些

小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 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有哪些

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1、按是否记名分类根据在券面上是否记名的不同情况,可以将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2、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债券根据其有无抵押担保,可以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3、按利率能否浮动分为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

4、按发行主体分类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

5、按期限长短分类根据偿还期限的长短,债券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

6、按发行的区域划分,债券可分为国内能券和国际债券。

7、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根据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债券一般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和普通债券。

8、按发行方式分类按照是否公开发行,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9、按发行时间分类根据债券发行时间的先后,可以分为新发债券和既发债券。

10、按是否可转换来区分,债券又可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

债券有效期什么意思?

债权的有效期就是债权的诉讼时效,债权的诉讼时效分两种情况,第 一,有具体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债权,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债权债务发生之日起计算。

债权债务的有效期限: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债券的期限即在债券发行时就确定的债券还本的年限,债券的发行人到期必须偿还本金,债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债券 。 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长期债券期限在 10 年以上,短期债券期限一般在 1 年以内,中期债券的期限则介于二者之间。
  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

债券的付息方式有哪些呢?

  国债的付息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按期分次支付法,即将债券应付利息,在债券存在期限内,分作几次(如每一年或半年)支付。一般附有息票,债券持有者可按期剪下息票兑付息款;  

二是到期一次支付法,即将债券应付利息同偿还本金结合起来,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支付,而不是分作几次支付。  储蓄国债(Savings Bonds) 储蓄国债(也称电子式国债)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  与传统的储蓄国债相比较,电子储蓄国债的品种更丰富,购买更便捷,利率也更灵活。由于其不可交易性,决定了任何时候都不会有资本利得。这一点与现有的凭证式国债 相同,主要是鼓励投资者持有到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几种类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