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动停牌规则 深圳异动停牌规则公布

小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异动停牌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深圳异动停牌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异动停牌规则 深圳异动停牌规则公布

深市创业板交易规则?

一是调整涨跌幅限制。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首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二是引入申报价格范围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上述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将暂存于交易主机,此时订单不在行情中显示,也不会撮合成交,待价格波动使该笔订单进入申报价格范围时,会自动参与竞价,成交前投资者可随时撤单。

三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创业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为涨跌30%和60%,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在警示交易风险的同时,保障交易连续性和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复牌时,交易所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是调整单笔最高申报数量。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如投资者提交的单笔申报数量超过要求,交易系统将直接拒单。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单笔最小申报数量及变动单位没有变化,仍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

五是新增股票及存托凭证特殊标识。除沿用新股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N”标识外,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证券简称首位将标识字母“C”,以提示不设涨跌幅限制的特别安排;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股票或存托凭证,将新增“U”“W”“V”特殊标识。

六是优化两融及转融通机制。创业板注册制首发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转融通出借券源扩大,战略投资者可出借配售获得的股票;新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增加交易灵活性,提升交易效率,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

此外,创业板还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等,投资者应予以关注。

1、股票交易特别处理是什么?其中涨幅限制多少?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交易所将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特别处理分两种: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存在退市风险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其他特别处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公司主要经营设施被损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七十一条,要求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特别提示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被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异动停牌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异动停牌规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