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董事长被抓股票会退市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董事长被抓股票会退市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市公司董事长做假账,退市后,会被判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上市公司退市应该追究企业董事长和实控人的金融诈骗罪吗?
上市公司退市,追究金融诈骗罪,这过于偏激了。目前我们国内也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为退市,而被追究为金融诈骗罪的案例。
上市公司退市分很多种原因,有的是因为业绩不好,一般是连续三年亏损。有的是因为犯了重大过错。我们来看看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机制,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处于发展不成熟的阶段,退市的企业相对较少,甚至有的因为业绩不佳、濒临退市的企业通过卖掉壳资源,而大赚一笔。
而我国股民中也有“敢死队”,在退市前冲进去,以为有重组翻生的机会,结果裁在里面,钱拿不回来了。 正如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康美药业财报作假,这些企业都被列入ST股之后,还是有股民进去想拉高搏一搏。
其实我们国内股市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像成熟的市场那样,对造假上市公司及高管启动集体诉讼,让坏人付出惨重付价,而不是股民们背锅。
比如美国主要通过集体诉讼来遏制造假欺诈,所有在股票受影响的时间段买入的股东均可成为原告,并且最后的判决或和解协议默认覆盖所有股东。
我们股民在投资时,也要理性对待,对于有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风险的企业,用脚投票,不碰,并非粗暴地认为构成了“金融诈骗罪”。对于造假而有退市风险的企业,期待有更多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目前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退市有两大类,第一类就是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第二类就是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出了退市要求,它们可能是由于未满足了交易所有关财务指标规定而采取的终止上市。被动退市就是分为强制退市和违法违规退市,这里面对于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并没有说明赔偿责任,仅违法违规涉及到的退市是需要赔偿投资者在踩雷前的损失。
而长生生物的退市就属于重大的违法违规退市了,包括一些造假退市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不仅股票退市,实控人也会被罚款还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这是证券法中最严厉的顶格处罚了。
不过,要谈到董事长和实控人属于金融诈骗比较困难,因为目前的证券法还没有认定上市公司退市就属于金融诈骗。不过在2018年深交所有探讨过对于欺诈发行可以归入金融摘牌,加重资本市场的犯罪的刑罚力度,但是至今仍无下文。
那上市公司退市,股民应该如何防止踩雷?
首先,最重要的还是股民投资时不要买问题和垃圾股,因为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退市后给予股民赔偿制度并不完善,股民如果买入这些股票亏损退市也仅仅是属于投资盈亏自负的结果。
加上就算买了违法违规的股票踩雷后被退市,赔偿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导致了,证券法对企业退市和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都不强,就别指望还把董事长和实控人搞的企业退市定为金融诈骗罪了。
其次,A股虽然在3000点徘徊,但是目前加大了股票退市的力度,后面就会出现很多股票退市的风险,此时在退市制度不完善和赔偿制度不完善时,尽量减少对股市的资金布局或者专注对绩优股的布局,避免出现在下一轮牛市来临前被市场淘汰。
最后,上市公司如果疯狂的套现就必然会影响股价和公司后期的经营情况,因为在资本市场玩着圈钱游戏最终亏损都是股民,就应该在眼下资本市场重大变革时期不要指望上市公司退市能被定为金融诈骗,还是做好在股市的风险防范更实在。
这种说法太恐怖了。
上市公司退市就要追究金融诈骗罪,那谁还敢让公司上市啊。
最有意思的是,上市公司退市还有一个条件叫做私有化,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上市公司通过私有化将中小股东的股票全部买下来变成私人公司,这对很多股民是好事。还要追究人家金融诈骗罪吗?那就是笑话了。
金融诈骗罪不是单一罪名,是《刑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包括了很多种罪名。比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看看这些罪名,根本没有几个跟上市公司退市有关的。集资诈骗罪,人家是通过正常的证券上市融资,不可能算集资,也不是诈骗。其他的,似乎很多人觉得有价证券诈骗罪跟股票有关。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所以说,上市公司退出上市压根就找不到相关的罪名,更何况人家压根就不是金融诈骗。
其实提问者的目的是想问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吞公司资产,或者操纵股票导致他人严重损失的,应不应该受到惩罚呢?是的没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该进行处罚,但是相应的罪名应该具体而定。
大多数不可能,从律法角度讲有主观愿望和非主观本意,前者自然可入刑,但如何界定故意这就很难了,金融中心的华尔街退市已不计其数,至今已有上万家,按金融诈骗入型的极少,最近的也就是安然公司了,那个雷曼也不算,但处罚内幕操纵倒是相对来说又多点,处罚力度比中国不知大多少。像国内作假上市的公司,这实际上就是诈骗罪,但也不过罚六十万而已,实在是天大的笑话,所以才导致五花八门的作假手段层出不穷,什么扇贝跑了等搞笑段子出自上公司的信息发布自然不奇怪,证券法修改已期望多年,至今仍在讨论中,遥遥无期也在情理之中,符合预期不奇怪。
2022首只退市股,上市已22年,董事长被罚1200万并终身禁入!2.4万股东该咋办?
股市是风险投资,要有严格的原则和纪律,不可参与那些已经被风险警示过的有风险股票,一但参与就要考虑有可能退市造成的风险损失,所以买卖股票是投资人必须承担风险的。本来买卖股票就是一张纸,只有卖出股票才能兑换成钱,公司退市了这张纸也就没有了,你的钱也就没有了,不要认为最后有人会赔你。股市有风险,参与要谨慎。
ST康得: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果最近买了st康德,会什么感受?
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康得新已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确定要出具了。投资人在连续跌停之前买入的,都可以发起诉讼。本国集体诉讼制度不甚完善。但是前几年有若干成功案例,痛苦的是诉讼官司要一个个打,不过应该是能够打赢官司的。因为胜诉的关键要件已经浮出水面。那就是《处罚决定书》。
当然,具体的起诉事务你得联系律师,我并不是律师,只是见得多了给点建议。一般起诉律师不收费,官司赢了按照赔偿金比例提取(我只说惯例,具体问你律师)。
个人的尴尬在于,个人在1月22日讨论了康得新,我们当时就给他判了死刑,链接如下:
可是尴尬的是,连续跌停之后的反弹,还创出了新高。有很多投资人甚至于怀疑我的判断力。我只得不停的说,股票是可以被买光的,最终还是要回归其本来面目。不过今天不是来回顾过往尴尬的,也不是主要来说诉讼的,个人对于康得新在2019年1月23日之前的行情也有所怀疑,是不是有内幕交易还需要调查。
这个疑问在于,1月23日就被挂ST了,为什么之前这个行情如此惨淡?除了国际机构穆迪由于康得新股东质押率问题调降了债务评级,实质上整个公司出现造假迹象是直到2019年1月16日短融出现违约,然后1月18日监管层出具了问询函,而1月23日立马连续跌停。
从时间结果看,在1月23日前,是不是有更多的内幕交易,比投资人更早知道企业出了问题,而企业却没有公告呢?这一点依然令人疑惑。也需要进一步搞清楚事情因果。
总之,希望小股东不要成为大股东作恶造假的牺牲品,更多的呼吁能够让小股东更加放心的投资,这些放心并不是体现在T1或者涨跌停,而是在受到欺骗之后可以获得赔偿。以上个人观点。
至于最近买康得新的人,依然很难理解,从1月份看空到现在,这家公司的问题基本定性,而这样还要买入,应该是将投资融入赌上面的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董事长被抓股票会退市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董事长被抓股票会退市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