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银行扣着贷款合同违法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银行扣着贷款合同违法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在银行有担保,那人到期不还,还不承认,银行私自扣我的卡里钱,我该怎么办?
谢谢邀答
我要说的是,既然为朋友两肋插刀(担保),为什么又怕两肋插一刀(银行扣款)呢。这是嘻笑话,但我要说,做什么事之前,要过脑子,想清后果。要懂法,知道法律后果,不要义气用事,免得后悔!下面我结合夲案例从担保的注意事项说几点,希望对你日后有作用。
1、什么叫担保,就是当被担保人不履约或不按期履约时,你必须代替履约的一种行为。它分为一般责任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很多担保责任约定时,都约定连带责任担保,这对债权的保障程度高。当合同不能履行或按期履行时,债权人可选择性清偿,谁有能力、谁有现金流就清偿谁。一般银行在签定担保合同时,都约定了担保责任的强制履行的资金扣划条款。
2、代偿后的追偿或权益保障。如果你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只是暂时现金流困难,你可提前主动代偿,赶快让被担保人提供资产抵押于你,这样等他好转后还你钱,一方面减少损失。另一方面维护双方信誉,便于再融资。如果被担保人无资产可抵押,也可要求他的至亲好友为你的代偿债务再做担保,总之,越主动越好,越被动越差。
3、再好的朋友不要卷进他的经济问题里去。因为,处朋友,要君子,丑话在先,恼人事先做,否则,卷进去后,往往再想出来,或者说不得罪人出来不容易,尤其今天,何必当初。
4、要会巧妙地推开担保。比如以单位管理要求、老婆或父母不同意为由推托。当然,你对请托人很了解,很放心,助朋友一臂之力又何妨呢。
觉得有道理,就请点赞关注!谢谢!
谢邀。为别人在银行的贷款做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还,那么作为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是毫无疑问的。
根据银行的操作惯例,你为这笔贷款做的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所谓连带责任保证,其核心意义就是在借款人到期不还的时候,银行可以直接要求你履行担保责任。因此银行有权从你的卡上扣除你所担保的欠款,如果你去仔细看一下自己签的《保证合同》,可以看到相关条款。
钱已经被扣掉了,怎么办?我认为你只有一条路,就是向借款人追索。你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那么这笔欠款的追索权利就转移给你,你可以做两件事:1、要求银行配合提供当时贷款的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尽可能多的掌握借款人财产信息;2、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如果不行就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首先看下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就是第三人,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按照约定承担债务进行还款。既然你在担保合同上签字,那就说明你有还款责任。
所以银行向你追责是没有错的,但是你可以向债务人追责。银行也不是私自扣你的钱,而是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找你履行还款义务。
担保人不是随便当得,除非你对借款人有充足的自信,相信他的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否则这笔债务对于你来说就是一笔或有负债,借款人不还款,债务就是你的。所以,担保都是或有负债。
首先要更正一点,银行不是也不会私自扣你的钱,之所以扣你的钱,是因为你给借款人做了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当借款人不还钱的时候,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如果你账户里正好有钱,银行是有权直接扣钱的。
怎么办?
现在再去说你为人作担保就该承担责任没什么意义,从你的表述中我觉得你对相关法律不是很清楚,对事实陈述的也不够清晰,那么我建议你去找一个靠谱的律师或者法律援助,首先搞清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担保合同,二者要承担的责任不同;其次要搞清楚借款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还钱,是没有还款能力还是没有还款意愿,大白话就是是还不起还是不想还;最后要弄清楚借款人有无可执行资产,资产在哪里,因为我估计最后要走诉讼执行,提前搞清楚有助于让他还你钱。
最后我要提醒你,轻易不要做转移资产或拒不执行等行为,觉得不是你欠的钱让银行找借款人要去,因为银行有权向你追索,你有权向借款人追索,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需要专业分析之后,才能给出靠谱的答案。
一,在银行有担保。
这位朋友在银行有担保,首先要确定担保的情况,这个担保是否经过自己的同意,是否已经在银行办理担保的手续,如果这些手续都是自己同意办理。那么,就必然有担保的义务和义务,如果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就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的义务。当然,如果在银行的担保,与自己无关,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银行也不能扣自己卡里的钱。
二,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根据这位朋友的描述,我分析大概率是正常办理担保的业务,因为如果没有经过合规的流程,银行也是不会扣这位朋友银行卡里面的钱。所以,找银行解决这个问题,既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没有效果的事情。解决处理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被担保人,也就是找到需要还款的人,需要这个人承担和解决还款的责任。假如被担保人,逃避还款义务,那么,建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冻结被担保人的财产。
三,问题给我们的启示。
自己给朋友做担保,结果朋友无法还钱给银行,让自己要承担这个责任,这个问题告诉我们,不要去给别人做任何的担保,因为风险根本无法控制。给别人做担保,结果都是好心办坏事,因为现在很多人的信用很差,经常出现借钱容易,还钱很难的问题。
遇见是缘,喜欢我的回答,请马上点赞和转发,谢谢您的支持!
14年为他人担保,贷款人现在还不上了,法院把担保人配偶的钱给扣划了,该怎么办?
看到问题写的这么模糊,只知道是担保债务,最终配偶的钱也被扣划了,就是配偶也是被执行人了,结合实务分析,存在两种情况,要么此担保债务在前期审判程序已经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可能性不大,还有就是判决书虽然只判决担保人承担责任,没有配偶名,但是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追加了配偶为被执行人,根据不同情况说说。
本案先说真正的债务人,最终能够执行担保人及其配偶,说明债务人的财产是不足以偿还债务了,对他的执行肯定没有放过,所以不需要质疑法院说不执行债务人只执行担保人,这个是不可能的。再说担保人及其配偶被执行,假如前期审判程序已经追加担保人配偶为当事人,最终判决书认定债务是共同债务,那么后期按照生效判决执行配偶也是理所当然,担保债务一般是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考虑本案发生在好几年前,以前对夫妻一方签字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比例还是很大的,虽然最高院的意见和批复都是要求谨慎处理,只有家庭从担保行为获利才能认定担保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是具体审判过程中也不排除存在一定偏差,有相当一些担保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毕竟之前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是偏重保护债权人,不然那么多女人莫名其妙背负巨额债务。
当然了,有时候最终判决书也只认定签字一方承担担保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因为签字人财产也不足以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就会申请追加其配偶被执行人,这个有的法院不支持,也有支持的,据说江苏省是支持的还出台了相关的意见。在申请追加后,法院执行部门还需要核实其配偶的收入和财产情况,明确是否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存在才会通知其配偶配合执行,即使不配合也会强制执行,执行的财产以共同财产为限,最多是执行其中一半,配偶在此过程中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后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裁定中止执行。
本案既然已经走到扣划的地步,那么担保人自己就要分析一下案件了,看看是否有判决书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有的话,根据今年最新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分析是否是共同债务,如果依据目前法律可以改正,那么配偶申请再审撤销原判决,这样执行依据没有了才能追回扣划的。如果是判决书没有认定为共同债务,只是执行过程中发生,那么就尝试执行异议程序吧,虽然不一定被支持,有的地区执行配偶也是有规定,只要执行范围是共同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超过此范围的执行当然可以申请撤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银行扣着贷款合同违法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银行扣着贷款合同违法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