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辩条款过两年后保险公司要不要赔钱

小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可抗辩条款过两年后保险公司要不要赔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不可抗辩条款过两年后保险公司要不要赔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可抗辩条款过两年后保险公司要不要赔钱

交通事故中车主全责,过了诉讼时效后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过来诉讼时效后,保险公司默认您放弃理赔,法律也有相关规定。说明的问题是,要么在事故初期您全责的情况下已经将赔偿支付了,要么就是对方没有要求赔偿。一般报案之后保险公司会催促当事人将材料递交,很明显,您没有当回事。现在的损失您自己承担。

一、诉讼时效的问题

1、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2、属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简单的说,财产险等有效期两年,人寿险有效期五年。

二、保险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很显然,您的情况不属于第二条。

三、由于个人的疏忽或者不在意,导致自身权利的丧失,各种结果自行承担。应该还是资金比较充足哈。

以上拙见,我是寻找回家的路。

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在得知权利受到侵害时尽快的维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按照你的说法,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你将丧失胜诉的权利。

保险到期了,治疗尚未结束,还能理赔吗?

一般只要是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保险责任都会赔付。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住院,但治疗过程超出了保险责任有效期,一般是会赔付的,不过一般是以一次住院为限。

举个例子,保险合同本月底到期。但在本月初被保险人因为车祸骨折住院治疗,手术夹钢板,一直到次月底才出院。此时保险合同已经过期,但这次住院费用是会报销的。只是一年后再次入院拆钢板的费用是不赔的。不过这种赔付方式存在一定的争议,客户会觉得不满意,觉得理赔没有完全到位。听说现在已经有保险公司在设计推出全程治疗赔付的险种。

只要是你是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案子,只要没结案,都会赔偿。

像我自己以前一个车,发生了事故,对方人伤了,住院治疗,后来我把车卖了,保险一样还要赔偿,还有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这个得分情况来说明,要看你买的是什么保险。

如果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也是因为意外事故进行治疗,那么该次事故发生后的180天之内发生的治疗费用都属于保障责任。

保险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事情造成的伤害,比如摔着,或者车辆碰撞造成的人员伤害之类的。

如果是买的住院医疗保险,它是以医疗行为的发生为保障内容,就对时间的规定更严格一些,比如从1月1号购买,到当年的12月31号到期,除掉观察期,到12月31号之内发生的治疗属于保障范围,同时,一般保险公司也会对保险到期尚未结束治疗的情况做一些延长,一般是延期30天。

举例:

如果是12月5号住院治疗,到12月31号该次治疗尚未结束,那么一般会规定,该次治疗如果持续,那么到下一年的1月30号之内发生的治疗产生的费用都属于保障范围之内。

如果超过30日一般就不报销了,并且如果12月31号之后出院了,即使是没有到30天,那么以出院的时间为止,之后再住院就不属于合同的保障范围了。

我比较好奇的是,你买的产品能不能续保?

一般来说,现在不少保险 产品都不会因为前一年进行过治疗就规定下一年不能买了,像这种情况,治疗还没有结束,直接在该加公司续保,买下一年的保险,续保一般没有观察期,直接生效,无缝对接,就不存在保险到期了治疗没有结束的问题。

基本上就是这样子的,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和具体产品。

过期药的赔偿标准?

如买到过期药品,建议先投诉,由药监局确定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食品有十倍的规定,但是药品目前由《药品管理法》管理,如果消费者想要赔偿,只能根据该法规定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或者依据《侵权责任法》进行索赔,而不能要求上述的十倍赔偿。虽然在索赔方面没有相对于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十倍”惩罚,但相关法律对于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则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方面更为严厉,如果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药品,就有可能构成生产假药罪或销售假药罪,是会受到刑罚的。

消费者买到过期药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最低1000元。药品应该比食品监管更严,虽然没有规定,你可以尝试按十倍最低1000元索赔。

2、如买到过期药品,建议先投诉,由药监局确定赔偿金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是药品安全的是药品销售者要求10倍赔偿的要求,如果10倍赔偿额不满1000的按1000赔偿,如果发生实际损失超过1000或者10倍赔偿的也可以对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已经服用过期药,那赔偿就更高

带病投保15天后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如果是因为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毕竟是你想骗保险公司。中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另一种情况是意外,保险公司会赔的。毕竟这不是你的本意,大家都诚信!没有理由不赔!法律支持你这边的

带病投保,本身就是违反了如实告知的义务,除非是发烧感冒这种小病。

再者,寿险和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一般都有疾病等待期是180或者90天。等待期内出险本来也就是不赔的。

市场上目前有个别寿险没有疾病等待期,但也不代表客户就可以不如实告知。

带病投保,请问一下你多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医院没有病历的情况下,是可以投保,不需要体检的。但是大病险有180天的观察期。小病有90天的观察期。如果你上保险第15天,得病出事,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但是如果你附加了意外险的话,出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有责任赔付的。因为意外险24小时就生效了。

保险合同的成立原则之一就是最大诚信原则。如果客户是带病投保的。采用了隐瞒,欺骗等手段,欺骗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这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而且连保险费都不会还给你。

如果客户自己对自己的病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投保,并非主动故意的欺骗保险公司,15天之内,就身故了,像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申请退还保险费的。因为客户并不是故意不如实告知。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客户投保时对自身的病情并不知情,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投保了保险。保险公司也顺利承保了。而且时间已经在两年以上了。此时发生理赔情况查出生病时间很长了,保险公司也是不可以以投保时就已经生病了为由拒绝赔钱的!这是不可抗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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