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保人与其子女之间的保险利益基于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投保人与其子女之间的保险利益基于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不是亲戚吗?
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法律承认的经济利害关系。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债务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通常情况下,姐弟兄妹不能作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但如果双方具有法律承认的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投保人可以为其投保;或经由被保险人的同意,投保人可以为其投保。
保险到期继续续保可以改投保人吗?
保险到期继续续保可以换投保人。
根据保险合同规定。除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变更不被允许之外。其他的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先决条件。新的投保人必须被保险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最好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比如父母,本人。子女。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可以进行投保人变更。如果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需要变更。在被保险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最好还是变更为被保险人自己最好的。变更以后可以继续续保。新的投保人享受投保人的全部权益。
保险投保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不过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但是投保人也不是可以随意变更的,投保人必须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关系,比如说被保险人本人,或者是他的父母、妻子、子女等直系亲属。
当然变更后的新投保人也是拥有投保人的相关权利,不过同时也要履行投保人的相关义务。
如果保险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不能够更改投保人,那么一般情况是不能够更改的,如果一定需要更改,在更改之后需要重新选择续期缴费的方式。
投保人投保几年后变更受益人是几个意思?有什么因素?
谢谢邀请,我有靠谱的回答!
一份保险合同可涉及好几方的利益方。首先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那就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一方叫投保人,投保人简单说就是交保险费、办手续的那个人,另一方叫保险人,就是指保险公司。在这份合同里除了这两方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人”是被保险人,就是指办的这份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谁,还有一个“人”就是受益人,就是最终享受保险利益、拿到保险公司保险金的人,或者直接表达为,被保险人死亡后,可以享受保险金的人,就是受益人。
投保时,投保人可以指定这份保险合同由谁作为受益人,在保单存续期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这个受益人。
举个栗子:妻子为丈夫办理一份保险,妻子交钱办手续,也就是说,妻子是投保人,丈夫就是被保险人,妻子指定他们的儿子作为受益人,保险公司都叫保险人。这样一份保险合同的“四个人”就表述清楚了。
如果妻子自己给自己投保,那被保险人和投保人重合,她自己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
。
比如,过了几天,妻子觉得儿子作为受益人不合适,改为他们的女儿,那么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更改,受益人就变更为他们的女儿了。
受益人变更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这是一,其二,只有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才能作为受益人。
先看看,有不清楚的地方,再沟通。
受益人可以根据投保人或被保人的意愿进行变更,当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必须经过被保人的同意。变更的频率和受益人的范围都没有限制,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总份额为100%。
虽然没有规定受益人的范围,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直系亲属。因为受益人要得到受益金,必须在被保人死亡之后,取得受益金的材料之一就是被保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只有一份,非直系亲属几乎是拿不到的,所以无法做理赔。
若不指定受益人,则会被列为遗产范围,继承人需要进行继承权公证,再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变更受益人,原因有很多,有时可能也不需要原因,想变更就变更。一般来说,大都是基于财富传承和想在身后照顾谁多一点而定。
- 若是之前指定的受益人身故,那就要指定新的受益人。否则就按遗产进行处理。
- 之前指定了配偶为受益人,并且写了配偶的名字,后来离婚了,一般都会变更受益人。否则受益人就是前妻。若没写名字,只写了“配偶”,则受益人是现任妻子;没再婚,就视为没有受益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 年轻的时候,给自己买份保单,受益人写了父母,后来结婚了,有了孩子,自然会想将孩子纳入受益人的范围。有的直接将受益人变更为孩子,取消了父母的份额;有的是加上了孩子的名字,和父母并列为受益人,同时指定每个人的份额;若不指定,则视为等分。也有的不做变更,再买一份新的保单,写上孩子及配偶为受益人,这样照顾得更周全一点。
- 财富比较多,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用保单给予受益人更多的照顾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保单传承具有指定性、保密性,领取方便等特点,可以实现受保人财富传承的意愿。
这保险条款还真忘记了。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三个点的概念。投保人,可以给自己投保,也可以给别人(父母,儿女)投保(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指定,可以更改,好像没有规定几年内可以更改这一说。只要被保险人了同意,受益人才可以更改。
有些保险中提到的“投保人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给孩子买保险需要保费豁免吗?
投保人保费豁免,主要出现在有关儿童保险产品中,这个意思大概就是投保人是父母,被保险人是儿童,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为孩子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但如果父母因为疾病或意外残疾或身故后,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可以不用缴纳后期相应保费,保单仍旧有效。
投保人豁免一般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适用。
比如我给孩子买的保险,我是投保人,孩子是被保险人。如果我在缴费期间发生风险导致的结果符合投保人豁免条件的,则不用再继续缴费,孩子继续享有保障。
投保人豁免的条件包括: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重疾、中症、轻症,包含的条件越全面越好。
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一份保险的投保人豁免都包括以上所有条件,比如有的保险只有身故、全残可以豁免;有的保险是身故、全残、重疾可以豁免。
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类似,有的是直接作为附加险的形式依附于主合同上面,比如:悟空问答附加天朝万岁豁免重大疾病保险。
而有的豁免是直接存在于主险合同中的。
这里要反驳一下楼上说的豁免不如买个定期寿险的同志了。
附加一个豁免才多少钱?买个定期寿险要多少钱?价格至少差5倍吧!
况且定寿跟豁免完全是两个概念的问题。定寿只有身故了才赔钱,为的是家庭生活能够继续。
而投保人豁免是为了避免投保人出现风险(不仅仅是身故)导致被保人保险断保的风险。两者责任覆盖面完全不同。
意外险同理。
所以,买了定寿或意外就不用豁免这种说法,典型的以偏概全。
谢谢邀请!
首先,你得搞清楚谁是投保人,谁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就是花钱的那个人,被保险人就是被保险保障的那个人,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这样讲也许不提清楚,假如王爸爸给王宝宝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王爸爸就是投保人,王宝宝就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就是保险人。代理人就是帮王爸爸给王宝宝买保险的这个人。通常讲就是卖保险的那个人。
其次,豁免是什么意思,豁免就是之后的保费不用再交了,比如王宝宝买的交20年的终身重疾险,第二年王宝宝发生了轻症,保险给完轻症的钱,刚好这个产品有轻症豁免的条款,后期该交的19年保费就不用交了,视同已交,所有利益不变。
最后,就讲一讲投保人豁免,投保人豁免的意思就是交钱的这个人,比如王爸爸,他如果给王宝宝买的这个产品有豁免功能或者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当然投保人豁免一般只有投保人重疾、全残或者身故了,才能豁免王宝宝剩下的所有保费。(我们公司的新产品附加豁免2018被保险人轻症也是可以豁免后期保费的,更人性化)。如果王爸爸给自己也买了一份保险有轻症豁免,刚好他给王宝宝买的这份保险的豁免也包含被保险人轻症豁免这个功能,那么王爸爸一但发生轻症,他给他和宝宝买的保险后期保费都不用交了。如果王爸爸也给王妈妈买了保险,也附加了这个豁免,王妈妈以后的钱也不用交了,所以一定要问清楚,他们这个附加投保人豁免有没有包含投保人轻症。
投保人保费豁免一般是指投保人在约定的缴费期内和豁免保险事项,发生一种即不用缴费依然享受保险利益。比如你年交5000保费,缴费15年,若在第二年或者刚过考验期(平安是90天,其他保险公司有的是180天,当然时间越短越好),发生保险事故,如意外事故造成的全残或身故,或在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一般癌症都算,凭诊断报告单就可以享受豁免后期保费,以后都不用缴费,比如年交5000,或者更高的保费,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索赔你买的保额,合同依然有效,但是,虽然豁免以后保费,但享受的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多的权益了。比如你年交5000保费,保15万身价,重大疾病12万,若发生重大疾病,已经赔了你12万,还有3万才是被豁免后可以享受的权益,并不是全部。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如何给小孩办理支付宝相互保?你是如何看待这一保险的?
小孩显然不能啊,未成年人本身都没支付宝,没有支付宝又如何有芝麻信用分,没有信用分自然也就无法参加相互保。
更新内容:相互保对于参保人员的年龄做了限定,年满18岁至未满60岁之间的成年人(具体见图),评论里喷子太多,认为可以代买,所以我还是直接上图吧,不符合条件的是不能参保的。
至于如何看待这一保险,我觉得这东西挺好啊,这玩意本质上虽不算新鲜事物,只是深化了当前的一些类似保险或者互助基金,使得用户可能承担的费用进一步下降了,而得到的保障也可能更高,所以在我看来是挺好的。
但是,这里我想说,蚂蚁金服并不具备保险牌照,其只具备保险代理拍照,只能代理售卖,无法自己直接发行保险。因此,虽然蚂蚁金服宣称“相互保”是蚂蚁金服和信美人寿联合推出,但本质上仍旧是传统保险公司(也就是信美人寿,没记错的话也属于阿里系控制)的产品。
目前国内仅有众安在线、泰康在线、易安保险和安心保险这四家具备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因此,由于牌照问题,年初时就传出蚂蚁金服(包括腾讯系的微保)在保险业务上存在违规经营。
好了,再来说说相互保,前面说了这一保险本质不算新鲜事物。因为,现在类似的互助保障产品早已有之,参保人员每年缴纳一定费用,等到生病住院时就可以给予对应的赔偿,而赔偿的钱也就是大家缴纳的费用。具体的如上海的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针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以及特种重病这些人员和群体,参加的人员每年缴纳50元费用(多年前的费用,现在多少未查),住院或者重疾时即可获得对应的补偿。这个项目由上海市总工会最早发起,目前有专门的上海职工保障互助会管理。很显然,这个互助保障就是大家相互帮助,降低大家的医疗费用,减轻负担。
所以,相互保的本质其实一样,只是利用了互联网的方式出现。传统保险公司需要互联网传播,互联网公司需要资质牌照,所以相互合作推出。有了互联网化的推进,传播范围更广,参与的人员也就更多,最终达到规模效应,从而多方得利。蚂蚁金服和信美人寿可以赚取10%的管理费,而参保人员能以较低的保费获得不错的医疗金赔偿保障。当然,这一切只在于一项,也就是参保人数越多越好,这样分摊的保费才能更低。因此,我们也看到了,相互保是以0元参保的方式出现,虽然有芝麻信用分的要求,但基本相当于0门槛即可加入。
但是,这里想提一点,相互保对年龄做了限定,等于将当前高风险的人群给予排除了,小孩老人是相对出保比较多的人群。好了,相信阿里、蚂蚁金服和支付宝的网友,直接参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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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保人与其子女之间的保险利益基于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保人与其子女之间的保险利益基于什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