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包含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包含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保人告知义务的特征?
如实告知义务的特点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
从上述规定来看,如实告知义务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如实告知义务是只看结果不看原因。
也就是说不论投保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存在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保险人都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在投保时,投保人应该尽量全面地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的信息。但是,如果是投保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的事实,即使影响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也不必负告知义务。
2、在投保时,只有询问才有告知义务。
投保人只须就保险公司询问的有关问题如实回答即可,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事项,不论其是否重要,也不论保险公司是否知道该事实,投保人都不负告知义务。
3、被保险人也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在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而且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利害关系人,被保险人当然也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业务员王某向投保人张某询问了最近是否住过院、服过药、是否有遗传病等问题,张某并没有如实告知其住院情况及病史。作为张某的受益人所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投保人张某在投保时向被告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故而,作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张某隐瞒了其住院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寻常性银屑病的事实。 。
投保人投保人寿保险时,如实告之义务,主要特征是实事求是。健康告之,职业告之是投保人寿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是投保人寿保险有效的关健。
健康状况和职业,需要实是求事,病史,体检指标等,才可以确保保障的有效性,否则,最直接影响到保险理赔。
保险法告知原则?
我国保险法实行“询问告知”的原则,即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没有询问到的问题,投保人不告知不构成对告知义务的违反。所谓如实告知,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
要求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来欺骗保险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遵循的原则是询问告知原则。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包含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包含什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