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核保结论有不同意见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对核保结论有不同意见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平安保险健康栏填写错了可以改吗?
如果健康告知填写有误可以到保险公司各地机构进行增补告知,重新核保。如果核保通过,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增补告知的结论是拒保,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费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如果正在填写过程中发现填写有误,可以及时退出重新投保; 如果还在犹豫期10天内,可在系统保单中进行犹豫期退保后重新购买,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买健康保险,自身情况不如实上报,在理赔时会有什么问题?
看你是否有过相应疾病医院就诊记录,比如你之前在医院看过心脏病,结果买保险后因为心脏病理赔,医院有你之前就诊记录,但是未如实上报,这种情况拒赔。
但是假如你有心脏病,但是没有在医院留下记录,这种情况只要你自己不说漏嘴,在理赔时候一般是会理赔的。
保险公司不是吃素的,在给你理赔前会调查你医院的所有就诊记录,现在都是医院都是电脑联网的。2017年颁布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 第十九条 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煮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 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保险公司查到会直接拒赔,后果很严重啊。顺便啰嗦一句,自己的医保卡只能自己用,千万不要借给别人用。
理赔时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尤其是出险的原因和自身本来有的疾病相关的情况。不过有些大公司会理赔,只要不是原来的疾病(三高重疾除外),然后把自身原来的疾病做责任免除。
如实告知,是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不如实告知,会面临如下的问题。
01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理赔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①故意不告知:不赔,解约,且不退还保费。
②重大过失不告知:如果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不赔,解约,但应退还保费。
所以,如果不如实告知健康问题,不但得不到理赔,还可能被解除保险合同,严重的甚至连保费都不回来。
虽然,保险法规定,合同成立超过2年的,不能解除保险合同。但是这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对于合同成立前就已经有的健康问题会承担保险责任。而且,如果是医疗险这类短期健康险,合同期限只有1年,需要每年续保,那就不存在2超过2年的问题,保险公司发现你没有如实告知,随时都可能解除合同。
02既往症属于除外责任
对于合同成立之前的疾病,健康保险条款中通常都有除外责任,例如既往症、先天性疾病、遗传病等,是不赔的。
所以,就算你隐瞒健康问题,而且超过了2年,既往症仍然无法理赔。而且2年的时间并不短,你还可能在这期间因为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得不偿失。
所以,没有特殊情况,务必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时的【如实告知】,主要是【健康告知】是投保时的最大诚信原则。健康保险都会有健康告知问询,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有限告知】即:有问必答,问啥答啥,不问不答。所以健康告知问询到的如果不如实告知,那么理赔时肯定会有纠纷,甚至拒赔。
看看保险条款对于【如实告知】的释义:
1.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
2.对保险公司询问的所有事项,须进行如实告知。您的任何隐瞒或遗漏,均有可能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一经发现,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
3.您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您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可能带来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5.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6.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上述关于【如实告知】主要有3点
1.故意不告知,不承担保险责任,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费。
2.非故意,如真的是忘记如实告知,但是对于保险发生有严重影响,不承担保险责任,解除合同但退还所交保费。
3.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知道为如实告知,承担保险责任,不解除合同。
所以买健康保险,自身情况不如实告知,那么理赔所带来的麻烦甚至拒赔都是不如实告知的结果。别听某些保险从业人员说什么只要不住院,都没事查不出来的鬼话。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要查询你投保前的健康情况,有太多的途径。基本客户投保前都会问询:有无住院或是门诊检查史,或者体检报告个别指标异常?这些都是关乎客户能否正常承保,及后期理赔顺利与否的关键。
什么叫自动核保?
核保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客户的健康、职业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
通常情况下,在核保过程中,自动核保可以对大部分简单的、小保额的、客观的信息进行分类、审核,做出核保结论;但对于复杂的、高保额的、主观的信息不能准确判断。此时,系统通常会将相关信息转入人工核保流程,由核保人员进一步分析与判断是否可以承保以及以何种条件承保。
核酸阳性一次,终身拒保,是真的吗?为什么保险代理人建议早买重疾险、医疗险?
不至于的,如果只是核酸阳性,适当用药在家自愈的,基本不影响任何投保。
如果去医院就诊甚至是住院治疗了,建议如实告知并提交相关的就诊资料,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发病的情况来给出核保结论。
无论是医疗险还是重疾险,建议都尽早拥有,因为保费会相对以后更低,保障时间也会更长。
投保健康类保险时,需要进行健康告知,里面有涉及新冠告知,对于新冠确诊客户,需要结合治疗情况进行核保,这是常规核保流程,并不代表拒保。对于因新冠确诊导致身体功能受损,有可能就会拒保,按目前实务操作,大部分客户阳性客户能正常承包。
至于代理人建议早买重疾险和医险险,这个倒没有错。因为重疾险和医疗险都是对身体有要求的,同时,这类产品年龄越大保险越贵,所以趁早买,保费越便宜,保障时间越长,投保越容易通过。
拒保是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事情,客户感觉到风险了,同样保险公司也一样能感觉到风险,现在的大数据时代更是无处藏身,所以说买保险的前提就是身体健康。至于核酸阳性,终身拒保这样的说法是不严谨的,也没有哪条款来约定的。建议您早买重疾保障和医疗保险是正确的,因为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及早转嫁风险给保险公司,是明智之举。再说对于一个成年人了,今天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最年轻的一天了,时不我待,如果觉得买保险是必须要的,那就越早买越容易,保的时间也更长。
您应该感谢那些催您买保险的人,他们一定是您的好朋友,更是真正关心你的人。
一种恫吓式营销方式!
什么情况下买保险会被拒保?肯定是通不过如实告知。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哪种保险投保时问询是否新冠核酸阳性的发生。
目前国内对新冠感染人群大概分为:阳性 轻型 普通型 重型 危重型四种类型,随诊 随访。
特别是无症状感染者,身体上是没有不适和临床表现的,只是核酸检测呈阳性,通常不需要治疗,只需隔离观察即可。虽然无症状感染者也属于确诊病例,但是并不会影响到身体机能的健康。
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的患者,携带了新冠肺炎病毒,在临床表现是有着不同程度的症状和不适,并且,身体上已经出现了一些新冠肺炎的症状,主要表现是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已确诊的感染者通常是会被隔离治疗,需要通过药物来治疗。
多数感染者治疗干预后是良好的,对治疗结束后出院的患者,建议是两周左右 四周到医院
而买保险投保时的如实告知,按照保险投保的要求,是需要被保险人提供此前就诊治疗的病例 后期复查的资料,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感染人群,或者住院治疗,要提供病历及复查资料,保险公司就根据新冠感染和身体具体情况,是不是有并发症,是不是有基础病,以及出院后的复查情况等做出核保评估,给出核保结论。
只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投保要求,不可能买不上保险。
新冠阳性客户能否投保医疗险
既往新冠阳性客户:
1)未入院治疗:核酸检测转阴、无后遗症、距末次新冠病毒检测阳性1个月后,可投保重疾、寿险、医疗险
2)入院治疗:核酸检测转阴、无后遗症、距末次新冠病毒检测阳性6个月后可投保重疾、寿险、医疗险
其他情况请具体咨询。
再说,保险产品的设计及投保要求等,是要根据实际数据来推算的,现在的新冠感染情况,恢复情况都还没有完整的数据支持,哪里来的只要感染就不能买保险呢?
买了重疾豁免附加险,有乳腺增生健康声明时业务员没问,后来在合同上发现业务员在这项填了否,应该怎么办?
首先,这个业务员属于不合格展业,代表保险公司的他没有做到详细询问的义务。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业务员当时没有询问的话,那么万一出险,消费者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投诉,基本能赢。
其次,有回答提到,确实可以通过事后告知的方式,再一次地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评估风险,也就是重新核保,届时会有相应结果告知客户。
最后,如果乳腺超声报告确实显示只有乳腺增生,而没有结节、分级也ok的话,对你购买的这个险种无影响。如果有结节或其他描述的话,可能就要除外了
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补充告知”。可通过业务员或全国客服电话进行告知。
一、具体方法:
告知客服人员投保时健康异常忘记告知,现在重新申请补充告知,向客服详细告知情况。
保险公司会把对此次补充告知的异常信息进行记录与登记,然后转送核保部门进行补充人工核保,核保人员会根据此次补充告知的信息对于已投保保单进行重新审核,在核保期间需要提供补充告知相关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查报告、体检报告,然后给出最终的核保结论。
二、核保结果:
一般情况下,补充告知,核保重新审核后会有以下三种结论:
1、原保险合同原条件继续有效,即补充的内容不足以影响原核保结论。
2、原保险合同附加条件继续有效,即补充告知的内容影响原核保结论,核保员出具的结论是加费、除外等。
3、原保险合同解除,这表明告知的内容对原结论影响很大。
三、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1、健康异常不严重,新单承保不到一年的。弄清楚健康异常的细节,再结合产品的健康告知,有些久远的小异常或者近期的偶发的小感冒发烧住院等,其实也是标准体可以承保,不用告知。
2、健康有较大异常,建议一定做到如实告知,避免保险费一直交,但理赔时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而产生更大损失。
三、科普一下:
网上有一种说法,带病投保熬过2年就能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熬过两年保险公司失去不可抗辩条款,只是不能解除合同,但并不代表保险公司不可以拒赔,反而有可能导致保费也损失。医疗系统和保险销售回溯制度的实施,现在想通过带病投保骗保险公司基本不可能了。
你可以办理“补充告知”。补充告知是保险保全的一个项目,投保人可就投保时问询的问题未告知的,告知不详的,告知有误偏差的等,进一步补充说明。
如何进行补充告知呢?
最常见途径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告诉客服人员自己之前买了一份XX保险,当时有些健康异常忘了告知,现在要补充告知,然后把你要告知的情况向客服说清楚。一般保险公司会安排代理人帮你进行保全操作。
一般需要填写补充告知书,并提供响应的就医记录,保险公司的核保会进行审核。
一般会有以下三种结论:
1)原保险合同原条件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补充的内容不足以影响原核保结论,属于正常承保。一般如果没有乳腺结节,只有乳腺增生会顺利核保过的。
2)原保险合同附加条件继续有效,也就说补充告知的内容影响原核保结论,核保员出具的结论是除外责任。比如除外乳腺部分责任。
3)原保险合同解除,这表明告知的内容对原结论影响很大。
对于你这份保险最坏的结果是取消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险。
一般乳腺增生不影响核保结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核保结论有不同意见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核保结论有不同意见怎么办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