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个贷款平台留下资料没事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多个贷款平台留下资料没事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贷款没批下来资料要退回还是消毁了?
一般是会集中销毁的。如果是银行房贷资料:
1、可以去银行的信贷部申请拿回来;
2、不拿回来也没有什么,因为银行的那套资料要生效的话,还要开发商的担保还有本人的同意。这些资料文件包括: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个人有存款户主贷款能查出吗?
不会的,银行贷款有正规的面签程序,你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收入证明和工资卡的流水,只要这方面够条件了,是不需要再提供存款的资信证明的。同时银行方面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把你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查了征信发现之前自己多了一笔贷款或者是帮别人担保的钱,但是自己不知情,该怎么办?
在个人不知情得情况下,本人名下多了一笔贷款记录,无论是自身贷款或者担保贷款,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有序深入,1.贷款放款机构,可以具体到支行,部分信贷消费金融放款或者持牌信托或者小贷放款的需直接联系总部,通过以上方式确定自己的贷款机构,有电话查询,营业部实地咨询,或者咨询征信报告中心等方式;2.在明确了贷款机构后,第一时间确认自己是否确定未知晓,有时候贷款申请由他人代办或者授权使用个人信息的,也可能造成贷款发放,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但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个人身份信息一定有记录,甚至签字,这个要找到原始资料确认,如果是线上放款,那么放款银行卡卡号一定是个人名下,如发现未使用,可去所在开户行确认,谨防被他人冒用;3.如果发现因个人信息被非法冒用,一定要收集证据,同时报案,另一方面要同时想贷款发放机构提出复议,如果贷款发放机构确认个人信息被冒用,并银行出现操作失误的情况下,一般会配合处理,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因为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会推脱责任建议在收集证据后,报警成立的情况下咨询律师!可适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让我ps银行流水用于申请贷款,我保留了原件和ps文件可以作为证据举报公司违法吗?
看你这提问,感觉你为人虽然很正真,但也点有点很幼稚,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曾在银行信贷部门专门从事与放贷有关工作十几年,后又在企业财务上专门从事包括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内的相关工作十几年,凭我的经验告诉你:
单凭你手中这个"证据"告不到任何人,相反别人会认为你这个人有点另类。因为这个银行流水不能作为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顶多算银行参考企业现金流的一个小项目。
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除了要审查借款用途,重点要审查企业经营能力,可以从生产情况(用水用电用煤用能,原材料购进包括原材料出入库记录等诸多方面进行考查),销售(包括产品出入库记录,检查销售发票等),纳税情况(进入金三系统进行抽查,企业帐本记录情况等多环节进行检查抽查,再分析企业偿债能力与其他财务分析指标,此外还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合规的抵押担保措施(包括抵押物都还须评估登记等丿。
一笔借款从企业申请,到银行受理,调查,审批,需要多人多环节审批,甚至都是集体审批才成行。当然由于过程太多太繁琐,在现实操作中还有很多不便详细描写的细节。
说到这里,你就知道你手中"证据"的份量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个贷款平台留下资料没事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个贷款平台留下资料没事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