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险不计免赔和绝对免赔的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车险不计免赔和绝对免赔的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绝对免赔率与不计免赔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是指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免赔一定比例的损失金额。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第20条规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以外的因素所确定的,公司不予赔偿的损失部分与全部损失的比率。
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第20条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衽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如因驾驶员不当致车辆撞墙造成损失即属单方肇事事故。
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车辆损失中第三者责任险应为: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1-免赔率)。
举例说明:例如,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投保车辆受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按规定应赔付宋苛60000元,但根据宋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情况,实际赔付金额应为60000×(1-15%)=51000元。假设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则保险公司实应赔宋某60000×(1-20%)=48000元。
不计免赔率
各种车辆保险种类都可能存在不同级别的免赔率,因此,对应于各个险种,被保险人可以购买“不计免赔率条款” (简称“不计免赔”)。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绝对免赔除外险跟不计免赔区别?
绝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对约定数额以下的损失绝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赔限额。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超过一定金额或比率,保险人才对超过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在规定限额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偿。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绝对免赔和不计免赔哪个好?
区分一下“不计免赔”和“绝对免赔”这两个概念。比方说一台车撞墙上了,修理费1000块,现在保单上有200的免赔额,保险公司本来只赔你800块,有这个不计免赔条款,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你1000。但是如果你和保险公司事先约定好的300元的绝对免赔额,那么保险公司只会支付给你700。所以约定了“绝对免赔额”,即使之前购买了“不计免赔”这一项目,保险公司的赔付仍会出现不足的情况。这里有个典型的案例:湖北的张先生原本是要为自己的爱车做个下一年度的续保,结果咨询了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均被告知投保商业车险需约定车损险的绝对免赔额。张先生有些不满,他觉得这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于是投诉到当地的保监局,保监局受理了投诉并进行了一定的处理。即使车主投保了不计免赔,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额仍为定损价减去若干元的余额。但是保监局称,这种做法已违法了规定,因为商业车险绝对免赔条款属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并非强制条款。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车险保单时,应事先告知客户,并在保单上注明是否附加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在以往的车险销售中,各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采取的是向消费者力推“不计免赔”等可全额赔款的险种,可是现在“反其道而行”,约定了“绝对免配额”,这不是保险公司自己把客户推出门外吗?对此,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解释:一来选择绝对免赔额后,车险价格会有一定比例的优惠,让投保人觉得保费实惠了;二来有利于提高车主防损减损的意识,减少小额索赔,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
所以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分清这两者的概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或者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险不计免赔和绝对免赔的区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险不计免赔和绝对免赔的区别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