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拿双份吗?
谢邀!
首先直观回答问题: “一般不能”
然后来解释一下: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员工在缴纳了生育保险、合法生育的情况下,应享受的合法权益。(由保险办理机构支付)
2.工资(劳动报酬):员工在正常提供了劳动后,公司应支付的报酬。(由工作单位支付)
综上,生育津贴与工资两者的概念不一样。生育期间员工没有提供劳动,所以公司可以不发放工资。如果期间公司发放了工资,那么一般生育津贴就会由公司领取。
另外,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津贴比工资少,有很多不发工资让员工领津贴以减少成本的公司。为什么津贴会比工资少呢? 这里要说到津贴的计算依据,生育津贴是根据公司缴纳生育险的基数计算的。然而大多数公司在给员工缴纳社保时是按最低基数标准缴纳的(规定是按实际工资数缴纳),那么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肯定是比发放工资要少的。
生育津贴=生育险平均缴纳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如果公司不是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的社保,并且让你领生育津贴的话是可以合法要求补足的。具体条例这里不在赘述,一条原则:就高不就低。
最后,为什么回答时说一般不能呢?因为还是有土豪公司两者都发的情况。简直羡慕。
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拿双份吗?
超老师答: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假期工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只能二选一,哪个高选哪个给员工。
由于生育津贴是生完宝宝次月申报,而产假工资是按月发放,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且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的产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的产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给女职工。
对于不符合资格的女职工,公司应正常发放产假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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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是这样的,以北京为例!你的生育津贴拿到的钱是你们单位平均五险一金缴纳的那个基数!~ 所以你的生育津贴拿到的钱有可能高于你每个月的工资,也可能低于你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因为每个公司每个人的薪金水平一样,如果你们公司大多数人薪金都比你高,那么你们公司平均缴纳社保工资的平均数就高过你的真实工资。这个时候,你只能拿生育津贴,这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你的薪金高于你们公司其他人的工资,就是你的工资高于你们公司社保缴纳工资的平均数,除国家给你的生育津贴,差额由公司补齐!~ 那你就可以除了拿生育津贴,还能跟公司要差价!~ 我就是
感谢楼主的提问。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参保人员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再发放工资。
根据通知,在发放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用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的产假工资,由单位按其正常上班的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排除福利优渥的公司,会同时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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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医保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报吗?
生孩子医保报销和生育津贴不冲突。生育保险已经和医保合并,所以可以理解为医保可报销参保人因为生育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这和生育津贴是没有冲突的。
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要满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如长沙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那么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生孩子的相关医疗费用后,再申领一笔生育津贴,同时还可以享受法定产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