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签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重签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跟农行签的买房合同,贷款没下来,售楼公司叫我回去,重新签一份信用社合同,我要签吗?
除非你打算全款买房,否则当然要签了,你应该感到庆幸是开发商没有直接要求你全款,否则的话,拿不出全款,因个人原因被银行拒贷的,开发商是有权没收客户的首付款资金的。
开发商的合作银行
目前开发商合作的按揭银行一般都是2家及以上,以3家为主流,多得的话5家的也有见过,客户可以自主选择在开发商合作的银行中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正常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四大行(开发商的合作银行中一般都会有一家四大行),因为四大行的贷款利率相对会略低于其他银行(主要系四大行的揽储利率低于其他银行)。
不过四大行的贷款利率虽然较低,但是对于客户的门槛准入也比较高,比如以征信为例,在市场火爆时,对于征信最近两年内有过短期逾期的记录,四大行可能就直接拒贷了;再比如对于私营企业的职员,如果提供的流水或者收入证明,四大行略有怀疑,你又无法提供其他佐证,很多也会直接给拒贷了,所以利率虽然低,但是并不好享受到。
相比四大行而言,信用社这类金融机构,由于其揽储的利率较高,相对应的贷款利率也要提升,所以其贷款客户的数量会比如四大行少,如果坚持与四大行的一样的标准,那么这些金融机构可能一个贷款户都没有了,因此信用社这类机构对于客户的准入条件会有所放宽,在四大行无法贷到的款项的用户,去信用社却常常可以获得授信额度。
故而你在农行的按揭贷款没有下来后,开发商让你回去重签合同,向信用社申请贷款,这个是正常的现象,不过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不是自己携带材料去银行办理吗?为什么你这个是去售楼公司重签?
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之前,一是自己要先到农行核实,是否自己的贷款确实审批未通过,如果未通过,争取拿回自己的申请材料;二是签订信用社的贷款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有信贷合同的内容与条件;三是所有提供的个人材料(包括不局限于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备案登记合同等)要标注写上,仅限于在农信社办理**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尽量将自身的风险降到最低。
1、和银行签的,不是“买房合同”(商品房交易合同),银行也不是卖房子的。而是贷款合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
2、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开发商或售楼公司合作的银行不止一家,a家延迟下款的时候,就换b家。愿不愿意做最后的接盘侠呢?规模大的银行退出来的案子,规模小一点的银行接手通常更可行。这个方向反过来,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因为银行不会无缘无故“退案”的,他们肯定是查询到了借款人的有些不利条件,才拒绝授信的。
3、这上边的退案,和借款人的条件没关系。通常有两种原因:一是额度限制,农行不会比农信社还差额度,不过是前期放掉的有点多了,剩下的额度就没多少了;二则是其他原因,比如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银行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系很能影响审批的时效;
4、作为银行人员,我不会拖一段时间再告知客户换银行。自己银行额度紧张,一开始签的时候就告知客户退案的风险。这个时候,贷款没办下来,耽误了客户的时间,和售楼公司的合作关系,就没有那么牢靠了。贷款没下款,如果查了客户的征信,会留存在客户的征信报告上,有的客户好讲话,出个说明就能过去;有的客户很介意,就要求销掉这笔查询记录,因为贷款审批查询,也不在人行的可以修改的目录里呀。
5、售楼公司,有的是开发商自己的,但大多是外包的。开发商和他们签有合作协议,购房款的到账时间很影响最后的佣金。置业顾问的基本工资不高,就靠卖房子拿钱呢;
6、至于客户,你和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都扯不上边。换银行重签,重签即可。稳妥一点讲,你交给上一家的贷款材料,最好能够还给你或者当你的面销毁。
这种事我也遇到过。只要你交了首付,你就得签。
说说我的亲身经历。我是去年五月三号签的意向书,并交了两万定金。五月十九号交的首付。交了首付就要签贷款合同,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了两个月,贷款都贷不下来,售楼部又叫我重新换银行。说中行内部改革,这段时间不放款。没办法,你交了首付,售楼部说换你得换啊,你总不可能不换啊。假如你不换,开发商说不是他的原因,也不是你的原因,是银行的问题。他不退你首付,你只能乖乖地换。你交了首付,你就是他们手里柿子,他说什么原因,就什么原因,胳膊拧不过大腿。
换了工商银行后,又过了两个月,钱还是贷不下来。问售楼部,他说你等等吧,你等等吧,又等了一个月,到了十月份,还是没下来。大家肯定很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了?因为开始约成是三成首付,银行要五成首付才能放款。后来销售部经理,找我谈话。说银行要五成首付才能放款,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骂娘的心都有了,贷不到,你早说,支支吾吾骗人怎么行啊。后来通过销售部经理谈判,以总价减两万的优惠和五成减三成多出的两成首付,开发商无息借给我,我五年内分期还给他。
- 最后我想说的是,签购买合同是一定要载明,除了是购房者的原因,银行贷不到款,开发商全额退首付与订金。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加这一条,我们拒绝交首付。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写是订金,而不是定金,订金是可退,定制是不可退的。
农行的按揭贷款审批没有通过,当然要还一家银行重新签订按揭合同。要不然,你只能全款买房?
为什么要重新签订按揭合同呢?
一般来说,开发商合作的银行不止一家,都有几家合作银行供购房人选择,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第一次推荐按揭的银行,是和开发商业务来往比较紧密的银行,或者是初步的判断能满足按揭贷款人要求的银行,如果第一次推荐的银行审核通不过,那就只有换一家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很多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大多数银行对贷款申请人都需要满足征信和流水的要求,但有些银行的也有自己的侧重点。
一般来说,各银行的认定的优质客户在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审核通过的要求要宽一点,放款要快一点,并且获得的利率也会低一点。各个银行的对于按揭贷款申请人的要求不同,对不同资质的人审核要求也不一样。
具体到你这里,就是你可能不符合农业银行的某些方面的要求,审核通不过,为了达到按揭贷款的目的,置业顾问就让你选择向信用社申请按揭贷款。
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三点:
❶、把在农业银行申请的材料退回来。这样保护你的申请材料的安全性,然后再和信用社签订按揭贷款合同。
❷、流水要真实。有些人因为流水不够,说可以做一个包装的流水,这是没有用的,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核的时候都能发现,审核不通过反而还可能影响你的信誉。
❸、贷款申请成功后按时足额还贷,不要影响征信。有可能你以后还会购房,还有可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从以上几点分析来看,
重新签订银行的按揭合同,是房产买卖中常见的问题,每个银行对贷款人的贷款要求不同,你无法满足农业银行的贷款要求,只能更换另一家银行,这里就是信用社,这没有任何风险。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如果还想要房子就一定要签,而且这个很正常。先纠正一下你和农业银行签的不是买房合同。你应该是个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和农行签的贷款合同。因为个人收入流水问题或者征信问题银行批不了你所申请的贷款额度。所以换信用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这种情况经常会有因为每个银行审批房贷的政策略有不同。所以经常会有客户需要更换不同的银行来申请贷款。这一条在购房合同付款方式中有明确约定。因借款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额批贷。可以选择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直到批贷或自行筹集资金全款购房。
如果不能自行凑齐房款。那么就一定要去签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正常履行购房合同并获得足额贷款。如果担心个人资料泄露可以向农行要回所提供资料。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因为个人收入不稳定,首付款少贷款金额高。个别银行审核标准高会降低申请贷款额度。如果手里有多余资金支付首付可以向原贷款行降低贷款额度。问清楚变更贷款行的原因,再决定是否换也可以。愿顺利买到房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签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签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