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保两个城市同时交了怎么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保两个城市同时交了怎么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同时两地缴纳,如何处理?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待合并之后,社保重复部分由接受地退现金。2、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携《劳动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社局社保结算大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大厅业务窗口审核后:(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两地同时缴纳,缴费年限是不能叠加的,只有你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双份的。
待到办理退休时,账户里的钱会返给个人一份,另外一份作为正常缴纳的社保。
建议你停止一个地方的,在其中一个地方缴纳就行。
社保异地重复缴费的,在缴费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缴纳的金额可以累积。你将来回到内地工作可以把内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回武汉,具体措施如下: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医保两个省都交了怎么办?
在两个省都有社保的医保可以按照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可以合并吗?
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具体条件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保两个城市同时交了怎么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保两个城市同时交了怎么处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