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互保是两个人都要上保险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夫妻互保是两个人都要上保险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夫妻互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互保,即夫妻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其中关键点在于投保时要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否则夫妻互保就无法产生1+大于2的作用。夫妻互保后,无论夫妻双方哪一方发生风险(身故、重疾等),两份保单都会豁免后期未交的保费。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夫妻互保遵循的一大保险原则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情侣之间是无法互保的。夫妻互保的注意事项1、根据经济收入确定保额孰高孰低。2、注意保费豁免规定注意看清楚豁免规则含有以下哪几条:身故、全残、重疾、轻症。不同公司保费豁免规定不一样,保障相同,能得到更多豁免条件的自然是更优选择。
为什么投保人豁免在夫妻互保的情况下,可以夫妻都豁免?明明只是投保人豁免啊?
為什么投保人豁免在夫妻互保的情況下,可以夫妻都豁免?明明只是投保人豁免啊?一、A死亡后,如果保險有豁免功能的,經保險公司審核符合保險責任的,則免交以后的保險費,且該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二、A死亡后,如果保險沒有豁免功能的,則該保單作為A的財產,可以被繼承,一般情況下,可以做如下處理: 1、A的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要求退保,可以按保險合同約定退還其現金價值,該保險合同終止; 2、A的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同意變更投保人,經保險公司審核同意后,由與B有可保利益的C(如果B已經年滿18周歲的,也可以由B做為新的投保人)做為新的投保人,以后由C享有原來A的保單權利并盡交費義務,該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3、不辦理任何手續,只要有人替A按時交費,該保險合同會繼續有效,B照樣享受所有權利,但由于投保人A去世,A的權利無人享有; 4、A的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無法達到共識,既無法退保,也無人愿意交費的,剛過了交費寬限期后,該保險合同失效,如果B身體健康的,可以由A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申請復效并繼續交費,如果失效兩年以上的,剛該保單永久失效,無法再交費,只能由A的法定繼承人共同退還保單現金價值。
为什么投保人豁免在夫妻互保的情况下,可以夫妻都豁免?明明只是投保人豁免啊?一、A死亡后,如果保险有豁免功能的,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保险责任的,则免交以后的保险费,且该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二、A死亡后,如果保险没有豁免功能的,则该保单作为A的财产,可以被继承,一般情况下,可以做如下处理: 1、A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要求退保,可以按保险合同约定退还其现金价值,该保险合同终止; 2、A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同意变更投保人,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由与B有可保利益的C(如果B已经年满18周岁的,也可以由B做为新的投保人)做为新的投保人,以后由C享有原来A的保单权利并尽交费义务,该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不办理任何手续,只要有人替A按时交费,该保险合同会继续有效,B照样享受所有权利,但由于投保人A去世,A的权利无人享有; 4、A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无法达到共识,既无法退保,也无人愿意交费的,刚过了交费宽限期后,该保险合同失效,如果B身体健康的,可以由A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申请复效并继续交费,如果失效两年以上的,刚该保单永久失效,无法再交费,只能由A的法定继承人共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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