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医保卡在北京怎么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地医保卡在北京怎么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地医保在京如何使用?
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且与北京市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
外地医保卡能在北京看门诊用吗?
外地的医保卡能在北京用。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规定的,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
外地社保卡能在北京用吗?
外地的社保卡在北京是没有用的。只有回到当地,凭医疗单据按照当地社保规定结算。 目前全国还没有实行联网统一结算。社保卡只能在当地使用, 所以外地的社保卡在北京不能使用,需要用现金或银行卡先结账,再回到当地结算。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5.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的办法办理转移手续,在网上可以查看此文件(针对跨省就业人员)
外地的社保卡是不能在北京使用的,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如果是需要在北京就医住院治疗的话,是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医疗发票到社保缴纳地社保中心进行报销。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 参保人单位证明;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 出院或诊断证明;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医保卡在北京怎么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医保卡在北京怎么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